关于开展2018年度档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业务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地(市)档案局,各区(中)直单位、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人事(职改)部门:
根据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西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藏党办发〔2018〕19号)精神,为做好2018年度全区档案系列职称业务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考人员范围
本次报考档案系列职称业务考试人员范围包括原需参加职称外语考试和免试职称外语,且从事档案工作的专业技术干部,并符合《档案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39号)任职条件的人员,不包括《公务员法》管理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档案工作人员,以及各类院校从事档案教学工作的教师。
二、报名方式
(一)各市(地)参考人员在本地(市)档案局报名,各区(中)直单位、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参考人员在本单位报名。
(二)各地(市)档案局,各区(中)直单位、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对参考人员的报考资格、学历、参加工作时间等进行认真审核,填写《2018年档案系列职称业务考试报名表》(附件2)(可登陆自治区档案局门户网站通知栏中下载http://da.xzdw.gov.cn)及相关材料于2018年9月20日前报自治区档案局(馆)办公室。
三、报考材料
(一)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从事档案工作相关证明;
(三)报考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参考人员需提供现任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和聘任证书;
(四)1寸免冠照片三张(蓝底)。
四、考试科目
参考人员可根据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选报初、中、高三种级别的档案系列业务考试。
五、时间安排
(一)领取准考证时间
请参考人员2018年10月8日至10月10日到自治区档案局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2018年10月12日上午10:00—12:00
地 点:西藏自治区档案局会议室
(三)公布成绩
2018年10月20日,西藏自治区档案局(馆)通过单位户网站(http://da.xzdw.gov.cn)公布档案系列职称业务考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考试合格人员在公布成绩的7个工作日后,到自治区档案局(馆)办公室领取档案系列职称业务考试合格证书。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土旦次仁 联系电话:6836604,6830510(传真)
地 址:拉萨市城关区鲁定中路12号
附件:1. 档案系列职称任职资格条件
2.《2018年档案系列职称业务考试报名表》
西藏自治区档案局
2018年9月4日
附件1
档案系列职称任职资格条件
(学历及任职年限)
1.管理员。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且从事档案工作满1年。
2.助理馆员。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档案系列管理员职称满4年;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档案系列管理员职称满2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档案工作满1年;
(4)具备硕士学位、研究生班结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
3.馆员。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档案系列助理馆员职称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助理馆员职称满4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证书,取得助理馆员职称3年;
(4)具备硕士学位,取得助理馆员职称满2年;
(5)具备博士学位。
4.副研究馆员。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档案系列馆员满5年;
(2)具备博士学位,取得档案系列馆员职称满3年。
5.研究馆员。取得档案系列副研究馆员职称满5年。
(注: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每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