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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档案馆 公开选取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公告

时间:2026-03-17 来源:西藏自治区档案馆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西藏自治区档案馆政府采购行为,确保公开透明、规范有序、优质高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自治区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结合西藏自治区档案馆实际,现公开选取具备政府采购代理资质、熟悉科教领域项目特点、服务质量优良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我单位后续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

一、项目名称

西藏自治区档案馆公开选取2026年度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

二、申请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备案。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中无不良记录。

三、递交文件要求

1.具有政府采购代理资质,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西藏政府采购网登记备案(提供营业执照及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围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2.具有独立的开标、评审场所并具有录音录像、门禁系统等电子监控设备(提供承诺函原件和相关场地、设施图片并加盖公章);

3.采购代理机构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4.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结果为准,打印从开始报名之日起至递交报名资料前一天的任何一天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加盖公章)或提供相应的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5.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三证合一只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参与机构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加盖公章;

7.提供服务费用报价函并加盖公章;

8.提供至少5名本单位具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职人员培训证明的从业人员证明材料及2025年度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

9.提供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并加盖公章;

10.提供采购代理服务方案(需包含以下内容:工作时间安排简述、代理机构工作制度、内部质量控制措施、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管控制度、减少流标和废标措施、质疑处理流程、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预案、对陪标围标的有效控制、采购服务周期的有效措施、提高政府采购服务质量、节约资金的有效措施等);

11.提供两年内机构代理业绩证明(以委托协议或采购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并加盖公章;

12.提供近半年(2025620262月)的纳税凭证(银行出具的缴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免税证明并加盖公章;

13.参与机构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材料。注:1以上材料须制定索引目录;2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单位公章,所交资料概不退回。

     四、选取原则

在符合条件的公司中,选取综合评分得分最高1名作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如评分相同,则选取报价最低的公司作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五、比选文件递交时限

      1.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63170900

      2.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3211800(节假日请提交文件至值班室)

      3.文件递交地址:拉萨市城关区鲁定中路12号区档案馆,请在工作时间内递交,逾期递交文件,将予以拒收。

、联系方式

采购内控领导小组办      联系电话:0891-6898051

、其他注意事项

申请人递交的文件资料应将资料密封并加盖公司公章,注明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的视为比选无效,所有文件资料不予退还。


                                          西藏自治区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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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一审):巴  图

主编(二审):高志富

审核(三审):谢文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