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西藏纪检监察工作综述(二)

时间:2024-01-24 来源:西藏日报

聚焦“两个维护”加强政治监督 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和区党委部署要求落实落地
——2023年西藏纪检监察工作综述之二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及时,贯彻落实措施不够具体深入;主要领导落实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意识不强,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前不久,自治区纪委监委有关部门协同相关派驻机构组建专门督导检查组,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因时因势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对有关区直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共纠治落实不力等问题680余个。

政治监督是实现党的政治路线的重要保障,是督促全党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有力举措。2023年,在自治区党委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重大使命、重大责任,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全面完整准确把握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要求,充分发挥巡视利剑作用,以有力政治监督保障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党中央重大决策和区党委部署要求条条落实、件件落地、事事见效。

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

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

“种植的是些什么树苗?成活率怎么样?采取了哪些监管措施?”今年7月,自治区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在南北山绿化工程现场调研时强调,要聚焦南北山绿化工程这一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的重大工程项目建设,认真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保障项目高效推进、廉洁运行。

政治监督具体化是基础,解决的是监督什么的问题。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围绕抓好“四件大事”,研究制定《关于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推动‘四个创建’”为重点强化政治监督的工作方案》,确定拉萨南北山绿化工程、边境地区城镇建设等20个政治监督选题,坚持从业务看政治、看责任、看作风,推动现代化新西藏建设开好局起好步。

政治监督重在精准,也难在精准。全区纪检监察机关盯住重点人重点事,聚焦重点岗位、重点领域、重要工作、重要环节,着力加强对各级“一把手”等“关键少数”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和区党委部署要求、带头落实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坚决防止“七个有之”,及时发现并推动纠治贯彻执行中做选择、打折扣、搞变通等问题680余个、完善制度50项,查处腐败和作风问题280余起,处分200余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在查处我区有关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后,及时制发纪检监察建议。自治区纪委监委认真学习贯彻建议要求,对照区党委、政府总体整改方案,制定专项监督方案,明确2个方面6项整改措施,压实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检查,推动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开展政治监督,必须以常态求长效、以长效促长治。抓好稳定、发展、生态、强边四件大事,是习近平总书记对西藏的殷切嘱托。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始终把监督贯穿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全过程各方面,融入重大发展战略、重要政策措施、重点项目任务制定、落实,建立健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督查机制,明确各监督单位职责,为常态化监督工作提供制度规范。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不断增强政治巡视震慑力和穿透力

2023年6月,自治区纪委监委对某区管干部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该案问题线索主要由区党委巡视移交。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快查快办,收缴其全部违纪违法所得,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巡视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本质是政治监督。自治区党委不断加强党对巡视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多次听取巡视情况报告和集中整改情况报告、审定巡视工作五年规划。综合运用常规巡视、机动巡视、巡视“回头看”等方式组织实施3轮巡视,对拉萨、昌都、林芝3市及所属县(市、区)和国资国企、统战民宗、宣传文化、医药卫生、教育等领域共69个地方和单位开展常规巡视,对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等5家区直单位党组织开展巡视“回头看”,对区体育局党组开展机动巡视,十届自治区党委巡视全覆盖完成率达52.6%。坚守政治巡视定位,围绕“四个落实”开展全面政治体检,深入查找政治偏差,第二、第三轮巡视共发现突出问题2100余个,完成立行立改事项40余件,移交问题线索520余件。

巡视发现问题的目的是解决问题,发现问题不解决,比不巡视的效果还坏。为抓好巡视发现问题整改,自治区党委巡视办牵头,建立与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组织部巡视整改监督沟通机制,对巡视发现的典型问题和共性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专项治理。对被巡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政治“画像”,对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单独形成报告。成立集中整改专项监督组,强化对巡视整改的日常监督、抵近监督,向省级领导同志和相关部门通报巡视发现的问题,持续压实整改责任。

巡察是巡视向基层的延伸和拓展。自治区党委巡视办围绕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指导督导地市巡察工作、巡察工作重要事项请示报告等健全制度规定,对各地市委巡察工作方案及时提出意见建议。对拉萨、昌都、林芝市委巡察工作开展现场指导督导,同步督促各地市委巡察机构对19个县(市、区)委巡察工作开展现场指导督导。指导林芝、山南、那曲市在提级巡察乡镇中探索开展“乡村一体巡”。市、县党委全年共对1500余个党组织开展巡察,发现突出问题2.20万余个,移交问题线索580余件。

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推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

“依托片区协作,很快就把资金追回来了……”近期,日喀则市白朗县纪委监委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东喜乡某村集体资金管理混乱、资金去向不明等问题。鉴于该乡纪委人力不足,且缺乏办案经验,核查工作迟迟没有进展。白朗县纪委监委充分借助“片区协作”工作机制,统筹片区纪检监察力量组建办案组,集中利用15天时间开展外围调证、谈话了解等工作,迅速追回资金,有效防止村集体资金流失。

党的二十大党章在纪委主要任务中增写“推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重要内容。自治区纪委监委定期调度推动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把深化县级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作为重中之重,统一规范县级纪委监委内设机构设置和职能责任,坚持县统筹抓乡带村,成立180余个乡镇纪检监察协作片区,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

为健全纪检监察制度规范体系,全区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开展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建立完善 “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办法、廉政档案管理、廉政意见回复等制度成果58项,推动纪检监察监督与巡视、审计监督贯通协调,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定,深化运用“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进一步打通堵点、连接断点、消除盲点,破解重复监督、力量分散等问题。

做好监察官等级确定工作,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铁军的现实需要。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自上而下、审慎稳妥、依规依法推进监察官等级首次确定工作,着力推进高素质专业化监察官队伍建设,教育引导干部忠实履行法定职责和义务,不断增强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提高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