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纪委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时间:2022-04-03 来源:西藏日报

本报拉萨4月2日讯(记者 王雨霏)“四风”和腐败问题互为表里、同根同源,滋生掩藏腐败和严重浪费,与党性宗旨相背离,为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经过驰而不息整治,我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成果得到有力巩固,但仍有党员干部顶风违纪,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等问题禁而未绝。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三不”一体理念深化正风肃纪反腐,近日,自治区纪委通报三起公车私用典型案例。

自治区水利厅机要员、机关后勤服务中心高级工苑宝平违规使用公车问题。经查,2020年10月1日,苑宝平驾驶单位公车执行公务期间,前往拉萨市城关区仙足岛某餐饮场所和朋友聚餐,并将公车停放至仙足岛思金拉措停车场。随后,被自治区纪委检查组发现。2021年3月,苑宝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阿里地区经济和信息化局驾驶员普布欧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公车私用问题。经查,2019年10月18日,普布欧珠驾驶公车接其女放学回家,被阿里地区纪委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经深入核查,自2017年以来,普布欧珠长期公车私用。阿里地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办公室主任小嘎松卓玛不正确履行职责,对下属疏于管理,对此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时任阿里地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书记秦建军未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单位职工长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9年12月,小嘎松卓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20年3月,普布欧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由高级工降为中级工;秦建军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日喀则市聂拉木县委办公室副主任洛桑次仁违规使用公务用车、交通肇事问题。经查,2020年10月24日,洛桑次仁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私自驾驶单位公车前往县城某餐馆参与娱乐活动。次日凌晨3时,洛桑次仁驾驶公车返回住宅途中与货车发生碰撞,被聂拉木县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2020年11月,洛桑次仁被依法给予行政拘留15日、罚款1900元的行政处罚。2021年4月,洛桑次仁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一级科员。

通报要求,全区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自治区纪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抓作风建设,深入纠治“四风”问题,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度建设“回头看”,查漏补缺,纠树并举,全面从严,毫不松懈。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敢抓敢管、常管长严,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推动责任层层落实,维护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通报强调,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钉钉子精神推进作风建设,以节日假期等节点为“考点”,紧盯易发“四风”问题,有针对性开展警示教育、监督检查、明察暗访、通报曝光、督促整改,对公车私用、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等顽瘴痼疾反复敲打,对性质恶劣的依规依纪依法从重处理,让铁规禁令提威增效。要密切关注不正之风新动向、新表现和苗头性、隐蔽性问题,推动治理查处“吃公函”、躲进内部场所公款吃喝、利用营销费搞享乐奢靡等方面违纪行为,对履职尽责不到位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越往后执纪越严,督促自觉树牢纪律规矩意识,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堤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