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市吉隆县原县委副书记、县长胡红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时间:2021-08-24 来源:西藏日报

日前,自治区纪委监委对日喀则市吉隆县原县委副书记、县长胡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胡红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缺乏规矩意识,瞒报个人有关事项,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追求低级趣味,长期参与带有赌博性质的娱乐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

胡红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后不知耻、不知止,性质严重,数额巨大,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由自治区纪委给予胡红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