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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档案局检查组赴藏检查指导档案工作

时间:2017-11-22 来源:西藏自治区档案局

  近日,国家档案局馆室司许卿卿司长一行对西藏自治区档案局(馆)、拉萨市档案局(馆)、林芝市档案局(馆)以及部分区(县)档案局(馆)的档案事业发展、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项目实施等情况进行了检查指导。西藏自治区档案局(馆)党组书记、局(馆)长李天明等同志陪同检查。 

  检查组一行通过实地查看、询问了解、专题座谈、听取汇报等方式,对西藏自治区在“十二五”以来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工作完成情况、各级综合档案馆特别是县级档案馆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和调研。检查组充分肯定了西藏档案工作近年来在整理抢救、新馆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绩,指出这些成绩的取得,一是得益于西藏各级党委、政府对档案工作的高度重视。从各级党政主要领导亲自视察调研档案局(馆)工作,对档案工作作出具体的指示批示,到机构人员的编制配备、档案事业经费的保障落实,无不体现了对档案工作的关心关怀和大力支持。二是得益于广大档案工作者的不懈努力。广大档案工作者以“为党管档、为国守史、为民服务”的责任,以饱满的精神和十足的干劲,努力克服高寒缺氧、人员紧缺、基础设施落后、工作任务繁重等困难,积极作为,在高起点、高标准上做了大量的工作,亮点突出。三是得益于西藏各级档案部门的务实作为。西藏各级档案部门充分依靠国家实施中西部地区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项目政策,积极争取项目支持,科学管理项目资金,精心组织实施新馆建设、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项目,改善了档案保管环境,最大限度延长了重点档案的寿命,维护了档案的完整和安全,达到了预期的目的,提升了重点档案抢救保护的硬件管理水平。针对下一步如何做好西藏档案工作,检查组提出了五点要求: 

  第一,积极做好国家重点档案项目。西藏重点档案繁多,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工作任重道远,各级档案部门需紧紧抓住国家档案局组织的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项目,认真按照《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资金管理办法》积极申报项目,并组织好、落实好、实施好相关项目。第二,充分发挥基层档案馆作用。西藏在“十二五”时期率先完成国家中西部地区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项目,现均已投入使用,下一步需不断地丰富馆藏,进一步做好档案资源、档案利用、档案安全体系建设工作。第三,不断提升档案安全意识。要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档案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把档案安全上升致国家安全的高度去认识,从领导到具体的档案工作者都要不断提高对档案安全工作的意识,在这方面不能有任何麻痹大意。第四,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本着统筹规划、统一标准、分级建设、安全保密的原则,加快档案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的规范化管理。第五,注重档案人员的培养。要通过多层次、多渠道的档案专业培训,全面提高档案工作者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业务素质。 

此次国家档案局来西藏检查指导档案工作,充分体现了国家档案局对西藏档案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检查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都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自治区档案局(馆)就下一步如何贯彻落实好国家档案局赴藏检查组提出的意见和要求,对档案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要求各地市档案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深刻认识,立即进行整改,切实做好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和档案资源、档案利用、档案安全等工作,为服务中心工作、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做出自己的贡献。